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 Epic Games Inc v Apple Inc (No 2) 一案中发布了一项重大裁决,认定苹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2010年竞争与消费者法》(Cth)。法院判定,苹果在 iOS 应用分发服务市场和 iOS 应用内支付解决方案市场中均拥有实质性的权力。具体而言,判决指出,苹果要求开发者必须通过 App Store 独家分发应用,并对替代分发方式施加限制以及在操作系统层面设置限制,这些行为实质上削弱了市场竞争。

该图像识别了 Epic Games,它是关于 iOS 应用分发和支付系统的法律案件中的主要原告。
根据法院的命令,苹果必须确保 iOS 设备用户能够通过除官方 App Store 以外的分发渠道发现、获取和更新应用。这包括允许直接下载以及使用替代的应用商店。然而,该裁决包含特定的保护措施:这些替代分发渠道必须出于安全和隐私原因进行自动化扫描,并由苹果或合格的第三方进行公证。法院的这一决定旨在为开发者提供更多触达用户的自由,同时保持设备生态系统的基础安全水平。
该裁决还涉及 App Store 的财务机制。法院的调查结果表明,将通过应用购买实物商品与数字商品的费用差异消除成为趋势,同时允许收取与托管和分发数字内容相关的“合理成本”。虽然这代表了 iOS 生态系统的重大转变,但其实际执行仍是一个观察点。开发者和用户将需要在存在多个商店的新格局中进行操作,但苹果仍将通过其公证和扫描要求保持一定程度的监管,以确保软件环境的完整性。这一裁决标志着澳大利亚乃至全球移动平台竞争的一个关键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