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加利福尼亚州居民通过在蒙大拿州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高价值车辆,以规避州销售税和使用税;蒙大拿州不对汽车购买征收销售税也不要求烟雾检测。先前的规定是,如果企业超过一半的所有权或运营位于州外,则该企业在加州税收目的下被视为非居民,这使车主能够将汽车挂靠在蒙大拿州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从而逃避使用税。

车辆上展示的蒙大拿州个性化车牌
蒙大拿州车牌,用于说明加利福尼亚州关闭的税收漏洞www.thedrive.com

此图像展示了一枚蒙大拿州车牌,居民以前通过将汽车注册到蒙大拿州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规避加利福尼亚州车辆税。

2026年9月30日签署成为法律的参议院法案SB 1406改变了这一门槛。该法律规定,就居民推定而言,如果任何股东、合伙人、成员或实际受益人是加利福尼亚州居民,则壳公司视为加利福尼亚州居民。它还将受保护企业的定义扩展到包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从而关闭了之前仅适用于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豁免。

同一条款还对该类壳公司的官员、经理、合伙人、实际受益人或成员进行个人责任追究,要求其承担未纳税款以及利息和罚款,并指出未缴纳可能构成犯罪。通过将税收责任附加在个人而非仅在商业实体身上,该法规旨在使富裕的加利福尼亚居民过去数十年所利用的壳公司把戏变得“更难以逃脱”。